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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最低生活保障向哪里提出申请?
2022-05-12 16:43           来源: 广东省民政厅          发布机构:汕尾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答:由申请人向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在本省任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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