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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作人员说我名下有企业,其实已经停业了怎么办?
2026-10-28 17:43           来源: 汕尾市民政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民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打印

答:《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申请人对核对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核。如果是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核查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可向社会救助窗口提供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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