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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基本生活有困难的群众向哪里提出社会救助申请?
2026-02-03 15:52           来源: 广东省民政厅          发布机构:汕尾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答: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等社会救助的群众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提出申请,二选一即可。线下申请方式:由申请人向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在本省任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线上申请方式: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在民政服务专区找到社会救助服务栏目的在线办理业务入口,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提交申请,后续工作人员会上门入户调查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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