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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汕尾市满天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批复
2020-09-02 17:58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汕尾市满天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举办者(陈俊杰、罗春生、何猛):

  你们报来申请成立汕尾市满天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同意汕尾市满天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该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为汕尾市民政局。

  汕尾市满天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此复

  汕尾市民政局

  2020年8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中国人民银行汕尾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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