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汕尾市林业局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汕尾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条例》,不断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各项任务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汕尾市林业局官方网站共发布信息稿件745条,“绿美汕尾”微信订阅号发布751条,“绿美汕尾”微信视频号发布86条,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办理12345事项18件、网上留言2件,依申请公开2件,办结率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汕尾市林业局始终保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4年,汕尾市林业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件,均为自然人申请,依申请公开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均为100%,未出现逾期办理、未办理等现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汕尾市林业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健全内容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严格落实“三校三审”要求,严防出现“低级红、高级黑”现象。本年度未发生超越公开范围、泄露个人隐私和内容失实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汕尾市林业局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深化。通过在“汕尾市林业局”网站设置互动板块查询,公开线下政策咨询热线、地址等方式,畅通政策咨询和办事沟通渠道,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通过政务新媒体积极转发上级政策信息,开展联动传播,全力做好政务新媒体服务保障。
(五)监督保障机制。汕尾市林业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业务人员积极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常态化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抓好网站安全防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汕尾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众的参与度和主动性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2025年,汕尾市林业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立足林业职能,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设。一是提高解读水平。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满足公众多样化需求。对于新出台的林业政策、法律法规等文件,及时发布解读材料,帮助公众理解政策内容、把握政策要点。二是积极回应关切。对于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积极回应,提供准确、权威的解答。广泛听取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三是抓好载体建设。充分运用汕尾市林业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不断提升政务透明度。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和交流,提升公众对林业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4年度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尾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如有疑问请与汕尾市林业局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汕尾市林业局,邮编:516600,联系电话:0660—3370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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