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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汕尾市林业局编制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林业局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尾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尾市林业局腾飞路39号四楼;邮编:516600;联系电话:0660-337029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中需要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等方面的关系,完善和落实好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林业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培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及时查看依申请公开信息及网上信访咨询信息,及时调处,在规定时限内做出处理反馈和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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