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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林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汕尾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全面履行公开职责。我局依据《汕尾市林业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5年版)》,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人事信息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进行全链条、全过程公开。全年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法定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保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机制。全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予以答复,答复格式规范、内容准确,有效满足了申请人个性化的信息需求。
(三)健全信息管理机制,夯实公开工作基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导向正确,严防出现“低级红、高级黑”现象。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内容失实或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引发的争议。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服务用户体验。持续优化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和功能,确保与市政府门户网站无缝对接。加强“绿美汕尾”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与管理,拓展信息公开和政民互动渠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政策咨询和办事指引服务。
(五)强化监督保障体系,确保任务落实到位。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考核。明确办公室为牵头部门,落实专人负责,相关业务科室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年内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汕尾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材料仍以文字叙述为主,未能充分运用图表、动漫、视频等多元化、可视化的方式进行解读,解读的生动性和传播效果有待提升。二是公众参与的广度与深度有待拓展,在重大林业决策、规划制定过程中,虽然履行了公开征求意见程序,但公众主动参与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活跃度仍有提升空间,政民互动的有效性需进一步增强。
2026年,汕尾市林业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立足林业职能,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设。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加强对《条例》的深入学习,认真梳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强化政务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强化“三审三校”,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计划针对绿美汕尾生态建设、林长制等核心工作以及重要的林业惠民政策,策划制作制作图文解读长图或系列短视频,并通过政务新媒体广泛传播,提升政策知晓度。三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公众意见采纳情况集中反馈与公开机制,在政策文件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同步公开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说明。强化“绿美汕尾”公众号和视频号等新媒体矩阵建设,建立统一内容发布、联动响应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5年度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汕尾市林业局”查阅,如有疑问请与汕尾市林业局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汕尾市林业局,邮编:516600,联系电话:0660—3370294。
汕尾市林业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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