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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林业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5-01-20 17:14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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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下,汕尾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根据《中共汕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汕法治办〔2024〕14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法治水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署。市林业局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党组书记带头讲授专题党课,局班子成员开展专题研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方式,推动学习走深走实。邀请汕尾市委宣讲团成员开展《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专题宣讲,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内涵,切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建引领,严格执行“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制度,市林业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班子成员专题研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与林业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2024年共召开39次党组(扩大)会议,4次专题研究部署依法治林工作。组织年度学法考试,完成2024年度学法考试工作,参考率100%,达标率100%。

  (三)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林业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以及汕尾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印发《2024年汕尾市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由主要领导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林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林业主要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坚决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有力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同时,认真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化镇街放权赋能。2024年1月,汕尾市人民政府优化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收回38项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汕尾市林业系统共有64项行政执法职权事项下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2024年7月,汕尾市人民政府优化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自然资源、林业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新增下放4项由林业部门实施的县级行政执法事项,调整下放由全市50个乡镇街道实施。我局积极组织,强化镇街综合执法“传帮带”工作。二是做好省级放权承接。按照“依法承接、规范审批、优化服务”的原则,积极组织做好省级林业行政职权委托事项承接工作。将海丰县作为全省的试点县,下放委托海丰县林业局行使永久性使用林地项目审批权限,单列用林指标。同时,将临时用地2公顷以下生态公益林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实施,缩短项目用林审批时限。按照省有关工作部署,将涉及林业的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下放给相关县级林业部门。全市林业系统积极参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通过对选址位置的森林资源数据的比对、分析、处理,对建设项目的选址位置、用地规模等提出意见,引导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同时,以“店小二”服务精神,深化与同级、下级部门的协调衔接,确保办事材料流转及时,办事环节对接到位,办事信息共享互通。加强与业主单位的沟通交流,从材料初审、项目申报到缴纳费用、开具证件,全流程进行跟踪指导,形成申报项目一次性办理成功的良好机制。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准确公开到位,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最大限度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需求,提高工作透明度。强化政务信用建设和监管,及时公示共享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

  (二)深化林业执法。一是建立实施“林长+森林法官”“林长+警长”等工作机制。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等4个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加强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方案》,推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在森林资源监管、涉林违法案件查处等重点难点领域加强协作。全省率先完成国家林草局广州专员办存量挂牌案件查处整改工作,达到省要求的目标任务。二是全力开展涉林违法打击。积极配合全市森林公安开展专项行动,强力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2024年汕尾市森林火灾受害率0.026‰,森林火灾形势稳定可控。三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按照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要求,推动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快推进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组织开展全市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推进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并在202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被评为优秀。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林业法治宣传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团队。强化应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能力,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组织干部职工旁听法院庭审活动,依法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以及公益诉讼磋商听证。

  (三)提升执法人员素养。一是组织在编在岗人员积极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专门培训,重点学习林业法律知识,增强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升教育执法专业化水平。举办林长制和绿美生态建设暨公益林保护管理培训班,邀请省局相关领导授课,重点讲解了林业法律法规体系、林业行政执法概况、林业行政执法主体等内容,讲解了林业综合执法、委托执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森林公安转隶等当前林业工作重点问题,着重强调目前林业工作实践中委托处罚如何实施、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鉴定工作如何开展等要点。二是组建市县两级“传帮带”。市级成立督导乡镇(街道)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专班。各县(市、区)分别成立专班,对已下放乡镇的各项林业行政执法职权加强政策指导,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除复印规范的行政执法案卷到各乡镇(街道)参照执行外,还与乡镇街道执法机构就涉林案件查处开展联合执法,结合日常开展的联合执法,组织执法骨干对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开展一对一、手把手交流指导。三是建立联动联勤机制。与森林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联勤机制,在日常联络、线索移送方面,重点加强资源保护和打击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日常工作联络,互通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等情报信息,对重大疑难案件以及案件办理中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会商,及时解决执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林业普法工作。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将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实践融入林业工作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制定印发《汕尾市林业局2024年学法普法责任清单》,抓紧抓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4年6月,由市林业局推荐市属国有吉溪林场主创的《格物》科普微视频代表广东省林业局参加了2024年全国林草科普微视频大赛,并被评为2024年全国优秀林草科普微视频作品。二是积极开展林业“线上+线下”法治宣传。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与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以及林业法律法规入脑入心。三是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的传播矩阵。制作《以案警示/汕尾这些违反森林防火规定行为被曝光》警示教育片,开展汕尾市全民义务植树暨“十个万”主题植树活动等大型主题活动,深入学校、社区、自然保护地等开展“人人参与森林防火 携手共建绿美广东”等系列现场普法活动。打造全省首家“百千万工程”--绿美生态建设科普中心,向公众普及“百千万工程”和绿美生态建设政策理论和科学知识,让群众通过科普中心“小窗口”,身临其境“感知、触摸、体验”“百千万工程”和绿美生态建设成果。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仅注重本岗位业务知识的学习,对自身业务工作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深度不够,导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强,在一定程度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和质量。二是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存在不足。全市林业系统对法治人才实际需求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中,对林业法治专精人才的迫切需求仍难以满足,行政执法力量明显不足,与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不适应。三是法治宣传教育质量有待提升。目前部分企业群众对林业领域政策法规的知晓度仍不高,虽然有线上线下的普法宣传,但对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还不够充分,政策普法宣传渠道仍需扩展,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够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来,市林业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工作部署,聚焦“百千万工程”、绿美汕尾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加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在系统把握学、拓展延伸学、联系实际学上下功夫,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学、往实里走。二是将林业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等文件要求,把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贯穿到林业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保障履行职责、推动林业发展。科学谋划汕尾林业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层层压实责任。三是深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依法行政业务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引进具有法律知识和法治工作经验的人才充实工作队伍,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能力。四是全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全面开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学习,营造全市林业系统法治氛围。重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到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化解行政争议共同推进。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推动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汕尾市林业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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