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核定顺和成林纸综合开发(中国汕尾市)有限公司山地租金下一轮计租方法的公告
由于上一轮确定的山地租金计租方法已经到期,需再确定2026年至2030年下一阶段的山地租金计租方法。顺和成林纸综合开发(中国汕尾市)有限公司请求按现缴付的租金(即坡度在15度以下的44.42元/年亩,坡度在15度至25度的26.72元/年亩)继续承租,并按原来的方式,5年不变。
我局征求有山地出租任务的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以及有关市直国有林场意见,结合顺和成林纸综合开发(中国汕尾市)有限公司现有的租金支付水平与汕尾地区民间实际山地租金相比较高的实际情况,2026年至2030年计租期拟按现缴付的租金(即坡度在15度以下的44.42元/年亩,坡度在15度至25度的26.72元/年亩)继续计租。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7日,从2025年9月18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止。公告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反馈到汕尾市林业局。
特此公告
汕尾市林业局
2025年9月17日
联系电话(传真):3392388,联系人:林伟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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