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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林业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2024年度)
  • 2024-03-14 16:54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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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汕尾市林业局现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同时协助主要负责人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研判,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法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切实保障机构和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将安全生产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落实职工安全生产保险。

  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明确告知工作人员岗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五、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切实加强对办公场所、用电用气用火、道路交通、公务车辆,林场内建设项目、林业施工作业、山塘水库、林区小水电、输电线路、生态旅游、自然灾害、地质灾害等危险作业、区域和部位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全面识别安全风险,有效落实管控措施。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按规定向当地有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承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维护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权益,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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