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回头看”有关情况的公示
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回头看” 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在汕尾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 成果基础上,组织开展了整合优化“回头看”工作。经省林 业局审查及省级专家评审后,形成汕尾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 化“回头看”成果。
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 2025 年 9 月 9 日至 9 月 17 日,共 7 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 请在公示期内向汕尾市林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 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 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邮 箱:zbsdglk@163.com
汕尾市林业局
2025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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