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有关情况的公示
按照国家关于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市在2024年国家联审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基础上,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经部门联审和专家评估论证,形成了汕尾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
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25年6月23日至6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汕尾市林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陈龙坤,联系电话:0660-3282182
邮 箱:zbsdglk@163.com
汕尾市林业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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