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众创空间建设,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汕尾市众创空间(第三批)认定受理期限延长至2025年11月30日,其他工作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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