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 专题 >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汕尾
分享到:
利用“虚拟币”买卖毒品,这人栽了
  • 2023-10-08 18:24
  • 来源: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发布机构: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 【字体:    

为逃避打击

他自作聪明

以虚拟货币代购毒品

再加价贩卖给吸毒人员

殊不知

这一行为已触犯法律

难逃法网

  近日,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蒲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蒲某某曾因种植、吸食大麻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后建立微信朋友圈介绍大麻和贩卖吸食大麻的工具,同时在境外网络平台上联系大麻卖家,利用虚拟币支付毒资,然后通过快递方式向广东、安徽等地多名吸毒人员寄送毒品,从中抽取7%左右的利润。

  2022年9月6日,公安机关在云南省芒市将蒲某某抓获,从其随身携带的包内查获大麻和现金四万余元,从其家中搜查出大量疑似种植毒品大麻的原材料、吸食毒品大麻的工具,以及大量快递包装材料。

  根据蒲某某的犯罪情节和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法院最终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及查获的违禁物品。

  法官说法

  虚拟货币交易不是法外之地,凡是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都将依法受到严厉打击。行为人为吸毒者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在交通、食宿等必要开销外收取介绍费、劳务费等,应视为从中牟利,属于变相加价贩卖毒品,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科技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