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150号)和广东省科技厅《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九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1〕638号)有关要求和部署,为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与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创新创业迈上更高水平。我市决定组织举办“2021年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 •汕尾赛区)暨汕尾市第五届“红海杯”创新创业大赛”。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大赛主办单位向社会征集大赛承办机构。
一、承办机构条件及评分标准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没有不良记录的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或社会团体(30%);
2.具有承办地市级及以上大型赛事经验(10%)。
3.具有承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相关赛事经验的机构(5%);
4.获得过地市级以上官方赛事主办单位表彰优秀的机构(5%)。
5.现场阐述对大赛组织承办思路,包括组织形式、程序、时间节点等,思路清晰,步骤科学合理(30%);
6.报价不得高于45万元,超过45万元视为弃权,按上限报价得10%,报价每降低1万元加1%,加分不得高于10%(20%)。
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以上服务中小微企业平台、省级服务平台等相关资质的机构优先。
二、工作要求
承担“2021年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 汕尾赛区)暨汕尾市第五届‘红海杯’创新创业大赛”(大赛工作方案备查)相关组织工作。重点为:能辅导参赛企业线上填报相关信息、撰写商业计划书;能辅导企业参加晋级赛所有准备工作等;于报名注册截止时间7月23日前,组织发动110家以上企业参赛,确保90家以上企业入围复赛。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清单
(一)报名方式
有意承办者,请于2021年6月25日17:00前到市科技局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我局将按所提供的佐证材料给予评分。最终择优确定大赛承办机构,并予以公布。
(二)提交材料清单
1.第五届“红海杯”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机构报名表;
2.统一信用代码证;
3.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一个月财务报表;
4.具有承办相关赛事有关证明材料;
5.获得市级以上官方赛事主办单位表彰优秀等级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单位:汕尾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业务科
地址: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22室
联系人:叶淮河,联系电话:0660-3369796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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