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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汕尾创新岛(深圳)整体搬迁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 2026-01-04 09:0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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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有序推进汕尾创新岛(深圳)场地搬迁工作,确保办公设备、档案资料等物资安全、高效迁移,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汕尾创新岛(深圳)整体搬迁第三方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汕尾创新岛(深圳)整体搬迁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汕尾创新岛(深圳)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金融科技大厦A座26楼搬到深圳市南山区(初步按交通距离5公里内)的整体搬迁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 负责整体搬迁方案制定,包括搬迁流程设计、路线规划、时间节点管控等;

  2. 提供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服务器等)、家具、档案资料等的拆卸、打包、运输、安装调试服务,确保物资完好无损,具体详见搬迁清单;

  3. 负责新、旧场址办公区域清理和废弃物处置,以及新址场地布局协助、物资定位摆放;

  4. 搬迁服务周期需符合我局时间安排,于2026年1月19日前完成搬迁、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

  (三)拟选定服务供应商数量:1家。

  (四)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供应商报价总费用(含税费、管理费等全部相关费用)不得高于157606元。

  二、项目申报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搬家服务、货物运输等相关业务;

  3. 具备丰富的搬迁服务经验,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开展项目工作;

  4.近3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及保密违约事件,具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及人员,能够承担搬迁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5.提供足够的打包材料(珍珠棉、气泡袋、缠绕膜、纸箱、透明胶、标签纸、裁剪刀、记号笔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搬迁完成后,供应商应确保所有物品仍具备原有功能,且外观完整、附件齐全;在搬迁过程中造成损毁、无法恢复原状的物品,供应商应按照原有的规格、数量予以补齐;

  8.供应商应做好搬运现场的保护工作,对于搬迁过程中涉及的实施现场(如电梯、地面、墙面、道路、楼梯、门窗、家具等)做到有效保护,如有损坏,按市场价原价进行赔偿。搬迁服务过程如出现仪器设备跌落、交通事故、物品丢失、重新安装失败、触电及其它各种工作人员的身体损伤、死亡等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搬迁服务过程中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责全部责任。

  9.服务费按双方合同约定方式凭正式发票结算;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三、需提交的材料

  1. 参加函(自行拟定,需列明机构基本信息、团队配置、服务方案等);

  2. 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加盖公章);

  3. 报价单(需分项列明服务费用、运输费用、人工费用等,报价需合理合规,不得高于市场同类服务均价);

  4.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 同类项目经验证明资料(项目验收意见书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书面承诺声明(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安全生产事故及保密违约事件,格式自拟,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征集流程

  1.材料提交,申报机构需于2026年1月7日前,将纸质材料(响应文件每页须盖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名,并在页脚备注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送至汕尾市科学技术局605室(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228号;联系人:叶淮河;联系电话:0660-3219163),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wkjj3364002@163.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场地搬迁服务机构申报+机构名称”);

  2.评审遴选:评审组将根据服务方案、业绩实力、报价合理性等因素采取综合评分法初步选定服务商候选人。

  3.结果公示:中选结果将在汕尾市科技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

  注:最终选定的服务商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内容履约。

  五、其他事项

  1. 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2. 申报机构自行承担申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我局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评审费;

  3. 本次征集不承诺最低中选价,我局拥有最终解释权。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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