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三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精神,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决定举办2025年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汕尾赛区)暨汕尾市第九届“红海杯”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参赛条件
大赛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和“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5类产业的企业征集项目参赛。
1.企业为汕尾市内注册,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参加往届市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可参加本届大赛,但不再参与本届奖项评选,可根据决赛成绩排名进入省赛。
(二)团队组参赛条件
大赛面向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与健康、前沿新材料等领域的团队征集项目参赛。
1.截至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且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参赛项目须具有创新性和高成长性,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无产权纠纷。
3.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项目团队成员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未列入异常名录。
4.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5.参赛项目有意愿落地广东。
二、大赛赛事及流程安排
(一)企业组
1.报名参赛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大赛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15日
2.资格确认
报名截止前,市大赛组委会负责企业报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日期:2025年6月15日
3.初赛
由市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专家登录大赛官网开展网络评审工作。承办机构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注册报名80家以上,根据网络评审结果,由市大赛组委会确定60家企业(其中初创组企业20家,成长组企业40家)晋级市决赛的企业名单。
初赛时间:2025年6月20日前
4.市决赛
(1)答辩评审。市决赛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按照大赛评选规则邀请评委对晋级市决赛的参赛企业进行现场答辩评审,参赛项目成绩排名现场公布,比赛全程向参赛企业开放。分组规则和评审标准采用市大赛组委会制定的有关规则和标准,突出项目科技创新性评价指标,赛事评审要注重发挥创业投资专家作用。
(2)奖项设置。初创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成长企业组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届时视参赛企业数量做相应调整。
市决赛时间:2025年6月30日前
5.推荐晋级省赛
(1)尽职调查。对拟推荐晋级省领域赛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对尽职调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企业,取消晋级省领域赛资格。不接受尽职调查的企业视为退赛。
(2)推荐晋级名单。市大赛组委会按照省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推荐名额和推荐要求,择优向省大赛组委会推荐晋级省领域赛的企业名单和尽职调查报告,并完成网上推荐程序。并同时满足以下推荐原则:A.推荐省赛企业按照决赛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B.优先选择晋级汕尾市第九届“红海杯”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企业,推荐数量不足的从初赛企业中选择。
推荐截止日期:2025年7月17日
(二)团队组
1.报名参赛
参赛团队自行下载2025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团队报名资料填写表,按照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参赛团队于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盖章电子版提交至大赛组委会swqzyjy@163.com,汇总后由市科技局推荐至省赛组委会。报名材料包括团队报名资料填写表、相关证明材料(含专利证书、商业计划书等)。大赛不向团队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
2、赛事安排
团队组赛事由省赛组委会指导团队赛承办单位组织开展复赛、总决赛。参赛团队按照细分领域分开比赛,采用线下公开路演方式进行,比赛向观众全程开放,并通过有关网络平台等进行直播。
三、参赛支持措施
(一)对获得汕尾市第九届“红海杯”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参赛企业给予创新创业补助。
(二)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
(三)择优推荐给大赛合作投资基金、创投机构等。
(四)择优推荐给大赛合作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大赛举办期间将组织配套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四、大赛相关工作
(一)组建和培训大赛基层工作团队
大赛基层工作团队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指派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大赛的组织宣传发动、赛事组织和辅导培训等工作。
(二)投融资对接
与相关投融资机构合作,组织参赛项目路演,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帮助企业搭建低成本快速融资渠道。
(三)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赛组织工作,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赛,重点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承担各级科技项目的企业报名参赛,力争全市报名参赛企业达80家以上(参赛名额任务分配:汕尾城区10家,陆丰市20家,海丰县30家,陆河县10家,汕尾高新区15家,红海湾开发区2家,华侨管理区2家)。
(四)为更好完成大赛各项工作,请各县(市、区)、汕尾高科技管理部门指定大赛负责人和联系人各1名于6月5日前报市大赛组委会。
联系人及电话: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袁劭翊 3365636,办公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228号4楼。
附件:1:2025年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汕尾赛区)暨汕尾市第九届“红海杯”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
2: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大赛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册表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三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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