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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督促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尽快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督促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尽快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4〕958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成果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见附件2),市科技局(0660-3365636)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督促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尽快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1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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