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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汕尾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1〕103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申报要求、评审及立项说明、专题要求请参照(粤科函资字〔2021〕1036号)文件要求;
二、申报方式为网上申报,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材料;
三、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9月27日,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
联系人:牟楠楠(市科技局财务监督科,市政府办公大楼228室);
联系电话:0660-3364002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
汕尾市科技局
2021年9月1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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