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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陆河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函合字〔2021〕38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函合字〔2021〕380号)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9日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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