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2021年,汕尾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府办政务公开科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落实有关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了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结合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了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我局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一是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按照有关要求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教育收费、统计数据、语言文字、其他信息、专题专栏等九大类,共发布2400条信息,100%电子文档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1年,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共梳理了39项政务服务,进行行政审批事项0项。2021年共接受群众网上有效来信93 例,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等行政许可事项245件并经各项程序考核合格后发证 234 件。三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推进政府网站(频道)、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我局专人专职做好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互联网搜索查询,在“汕尾教育局”网站和“汕尾市人民政府”网站、“汕尾市教育局”官方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四是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教育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通过印发文件、致公开信(函)、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发布。对于教育收费、招生政策等有关信息,我局要求各学校通过公告栏、墙报、校园网、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布。2021年,我局共接受公众咨询5500多人次,主要是电话咨询,网上咨询105次,信件咨询20次,我局采取统一受理、任务分解、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咨询100%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理清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各项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