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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教育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19 10:29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教育局 【字体:   打印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2020年,汕尾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府办政务公开科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落实有关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了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结合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了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我局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一是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按照有关要求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教育收费、统计数据、语言文字、其他信息、专题专栏等九大类,共发布52750条信息,100%电子文档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0年,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共梳理了28项政务服务,进行行政审批事项1项。2020年共接受群众网上有效来信122例,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等行政许可事项237件并经各项程序考核合格后发证216件。三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推进政府网站(频道)、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我局专人专职做好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互联网搜索查询,在“汕尾教育局”网站和“汕尾市人民政府”网站、“汕尾市教育局”官方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四是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教育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通过印发文件、致公开信(函)、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发布。对于教育收费、招生政策等有关信息,我局要求各学校通过公告栏、墙报、校园网、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布。2020年,我局共接受公众咨询5500多人次,主要是电话咨询,网上咨询105次,信件咨询20次,我局采取统一受理、任务分解、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咨询100%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0

2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6

0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4813782.0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理清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各项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各类教育,加快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一是推动学前教育普惠规范发展。实施学前教育“5080”攻坚工程,现我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51.39%,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83.86%。二是推动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出台《汕尾市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工作实施方案》,启动汕尾市海丰卫生学校建设项目,推进“粤菜师傅”工程进校园,积极推行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办学模式,努力提升中职办学实效。三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改扩建12所学校,增加优质学位供给,扭转“城镇挤,乡村弱”的局面。推进农村义务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推进改薄提升项目,实现城乡中小学的均衡发展。四是推动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实施新建陆丰普宁华美学校、龙山中学新校区、彭湃中学扩容提质工程等。采取优惠措施,加大高学历教师和高水平教师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了教师结构,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五是加快推进汕尾理工学院建设。项目于6月开工,目前完成学科专业设置专家论证、两批人才引聘等工作。

  (二)聚焦高质量现代化竞争力,着力提升质量,扎实推进教育内涵式发展。多举措推进教育内涵式发展,一是着力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决胜课堂”行动、实施“北京师范大学助力汕尾基础教育质量提升”项目和“汕尾市高中教育资源应用和质量提升项目”。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表彰教育系统先进个人114人,制作正面宣传教育片《强党建  正师风》,委托第三方机构(媒体协作)开展明查暗访,多举措净化教师队伍。加强教师培训。国培、省培,参加人数5978人。市级组织多个项目的培训,参加人数8723人,各县(市、区)按要求开展本级培训,全市共培训教师56979人。继续做好学历提升工作。2020年我市共招聘研究生学历教师115人,继续实施专升本学历提升工程,对每名教师予以2000元财政补助。三是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改革。率先挂靠“粤省事”实行民办初中小升初招生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实施智能化教育缴费快捷缴纳,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将教育有关行政审批时限压缩率达到50%及以上,提升政务服务环境建设水平。深化教育重点领域综合改革。探索集团化办学,加快推进市实验小学品清新校区装修工程和老校区改造升级,进一步扩大市区优质义务教育资源覆盖面。

  (三)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加健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各县(市、区)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做好我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2020年春季在校生享受建档立卡生活费补助28040人,发放金额为4699.4万元;免学费补助3134人,发放免学费补助金额为438.5万元。2020年秋季在校生享受建档立卡生活费补助27771人,发放金额为4717.055万元;免学费补助3106人,发放免学费补助金额为395.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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