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汕尾市教育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聚焦主业,聚力质量,认真贯彻落实汕尾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社会所关注的问题,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的工作议程,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目标,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我局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一是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按照有关要求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政务公开、要问、服务、互动、专题、页面要素等六大类,全年共发布240余条信息,100%电子文档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3年,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共梳理了40项政务服务。2023年共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等行政许可事项649件并经各项程序考核合格后发证586件。三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推进政府网站(频道)、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我局专人专职做好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互联网搜索查询,在“汕尾教育局”网站和“汕尾市人民政府”网站、“汕尾市教育局”官方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四是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教育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通过印发文件、致公开信(函)、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发布。对于教育收费、招生政策等有关信息,我局要求各学校通过公告栏、墙报、校园网、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布。2023年,全年受理信访件864件,咨询类信访件约占三分之一,约288件,我局采取统一受理、任务分解、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咨询100%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尚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中存在“公开就是公布”的理解误区,认为公布了就可以了,对于公开的内容有的不够具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的还不够到位。此外,与政务公开相适应的监督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地完善。
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局机关和各校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汕尾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高度认识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和学校校长必须亲自抓好这项工作;要把政务(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科室和学校工作情况的一个重要内容,进一步抓好重点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问题都要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形式。要充分运用汕尾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整合资源、统一规划,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实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最终目标,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机制。如举报投诉、群众监督、组织监督等,要形成制度,逐步实现规范化,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的建议,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我局将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方案,落实措施,立足新阶段,展望新目标,促使我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为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2.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尾市教育局门户网站”。
如有疑问请与汕尾市教育局联系。
地址:汕尾市红海中路市教育局办公楼,邮编:516600,联系电话:0660——339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