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教育局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
2025-04-11 17:42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教育局 【字体:   打印

  经研究决定,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如下:

  一、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

  (一)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文化科总分260分。

  (二)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文化科总分120分。

  (三)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

  文化科总分85分。

  (四)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

  文化科总分90分。

  二、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

  普通类:文化科总分190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180分,体育类专业省统考180分。

  音乐类(含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文化科总分165分,音乐类专业省统考150分。

  美术与设计类:文化科总分170分,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150分。

  舞蹈类:文化科总分160分,舞蹈类专业省统考150分。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尾市教育局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联系电话:0660-3390668  通讯地址:汕尾市区红海中路市教育局 网站地图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教育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