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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派员参加2015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规范汉字书写研修班的通知
2015-05-19 11:14           来源:           发布机构:汕尾市教育局 【字体:   打印

   

   

   

  关于派员参加2015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规范汉字书写研修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

  按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举办2015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规范汉字书写研修班的通知》(粤教语〔2015〕14号)的要求,请各地各相关学校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研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中小学语文、写字和书法课教师。具体参培人员安排:各县(市、区)各安排1名教师,共6人;市林伟华中学、华南师大附中汕尾学校、市实验初级中学、市实验小学、市职业技术学校、市小风帆艺术学校各安排1名教师,共6人。

      二、报名安排

  请各地和市直相关学校选送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并填写《2015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规范汉字书写研修班报名表》,于2015年5月21日前报至市语委办,由市语委办集中报名至省语委办。联系人:吴娘辉,联系电话:3812980,传真电话:3391777。 

      三、其他事项

  (一)学员培训期间的学费和食宿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其他费用由选送学校承担。

  (二)参培学员按省研修班报到时间要求,自行乘车到东莞市教师进修学校报到,并按本次培训的相关要求认真参加培训。

   

  附:关于举办2015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规范汉字书写

      研修班的通知

   

   

  汕尾市教育局           汕尾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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