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派员参加2015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规范汉字书写研修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
按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举办2015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规范汉字书写研修班的通知》(粤教语〔2015〕14号)的要求,请各地各相关学校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研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中小学语文、写字和书法课教师。具体参培人员安排:各县(市、区)各安排1名教师,共6人;市林伟华中学、华南师大附中汕尾学校、市实验初级中学、市实验小学、市职业技术学校、市小风帆艺术学校各安排1名教师,共6人。
二、报名安排
请各地和市直相关学校选送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并填写《2015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规范汉字书写研修班报名表》,于2015年5月21日前报至市语委办,由市语委办集中报名至省语委办。联系人:吴娘辉,联系电话:3812980,传真电话:3391777。
三、其他事项
(一)学员培训期间的学费和食宿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其他费用由选送学校承担。
(二)参培学员按省研修班报到时间要求,自行乘车到东莞市教师进修学校报到,并按本次培训的相关要求认真参加培训。
附:关于举办2015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规范汉字书写
研修班的通知
汕尾市教育局 汕尾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