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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汕尾市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的通告
2015-03-05 11:47           来源:           发布机构:汕尾市教育局 【字体:   打印

关于开展2015上半年汕尾市普通话

等级水平测试的通告

 

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决定开展2015上半年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一)汕尾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未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规定等级的教师。

(二)年满16周岁的户籍在汕尾的社会人员(户籍不在汕尾但工作在汕尾的须提供工作证或单位证明)。

(三)不接受高等院校在校生报名。

二、有关事项

(一)测试地点:汕尾市普通话测试室(市教育局二楼)

(二)测试时间:2015411日、12日、18日、19日,共4场。

(三)网上报名时间:201539日-3月20日。

(四)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时间、地点

1.报名确认和缴费时间:2015年3月23-24日。

2.报名确认和缴费地点:汕尾市红海中路市教育局办公大楼普通话测试室

(五)海丰、陆河和陆丰的中职学校考生报名、培训和测试时间另行安排。

三、培训

1.培训时间:见《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

2.培训地点:汕尾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3.培训方式:采用面授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辅导老师由市语委办聘请省语委认可的国家级或省级测试员担任。

四、测试

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准时到汕尾市普通话测试室参加测试。

五、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社会人员缴交测试费50元、培训费60元;在校学生缴交测试费25元、培训费60元。参加培训以自愿为原则。

六、有关报名、测试应注意的事项以及考生测试流程等详细说明,请登录【汕尾教育信息网】“语言文字”栏目参阅。

七、证书寄送

本期所有测试工作完成后,市语委办从省测试站领回证书,再委托快递公司寄送给考生,原则上只寄送等级达到二乙以上(含二乙)的证书。

汕尾市语委办联系人:吴娘辉,联系电话:0660-3812980。

 

附件:1.2015年上半年汕尾地区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须知

      2.2015年上半年汕尾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流程

      3.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须知

 

 

汕尾市教育局                    汕尾市语委办

 

                20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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