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汕尾市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市直中小学: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切实提高全市中小学生和广大教师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和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开展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部署和要求,市教育局、市语委决定举办2015年汕尾市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伴我成长。
二、比赛组别和作品要求
(一)比赛组别:设硬笔和软笔两个组别。两个组别分别设小学、中学(含初中、高中、中职)和教师等3个组。
(二)内容要求:能够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名言警句、诗词歌赋、楹联、成语典故或短文。
(三)字体要求:硬笔要求全部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软笔限楷书、隶书、行书三种,提倡使用规范汉字。
(四)格式要求:硬笔用纸规格以29.7㎝×42㎝的A3纸以内为宜,软笔用纸规格以68㎝×138㎝的4尺整纸以内、竖式安排为宜。作品形式可为对联、斗方、条幅、册页、扇面等。
三、评奖办法
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另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
四、参赛办法
(一)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小学组织初选并择优报送推荐作品(具体见附件1)。报送作品应统筹兼顾教师和学生、软硬笔组别作品的数量。
(二)比赛形式自行确定,鼓励采用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每位参赛者只能报送一幅作品。
(三)请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小学于6月15日前统一将推荐作品及《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寄到汕尾市语委办,《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1209553765@qq.com。联系人:吴娘辉,联系电话:3812980。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有关单位和学校以此为名向师生收取任何费用。
(二)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获奖作品版权归市语委办所有,市语委办有权印制、出版、宣传获奖作品。
(三)获奖的优秀作品,市语委办将推荐参加第七届广东省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附件:1.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小学报送师生参赛作品数量安排
2.汕尾市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推荐名单汇总表(学生)
3.汕尾市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推荐名单汇总表(教师)
4.汕尾市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作品登记卡
汕尾市教育局 汕尾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