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教育局 > 专题 > 学生助学专栏
2023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提高操作手册
2023-09-27 12:45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教育局 【字体:   打印

   2023年已经申请助学贷款并签订贷款合同的同学及共同借款人请注意:如需提高贷款额度的,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定要结合家庭经济情况及就读高校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实际需要,认真商量。如果确实提高贷款额度,请按照本操作指南进行操作直接在学生在线系统进行远程提额申请,无需现场办理。

  一、系统操作指引

  第一步:借款学生请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输入相关账号,进入系统。

  已编辑图片 


  第二步:进入首页,点击左侧“贷款提额申请”,仔细阅读“国家开发银行2023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提额说明”原文,确认需要,点击“我已完整阅读并充分理解上述政策及相关释义”,进入提额申请页面,点击“提额申请”。



  第三步:仔细阅读“贷款提额政策提示框”,点击“我已完整阅读并充分理解上述政策”,进入“贷款提额申请录入页”,在“提额后贷款申请金额(元)”框内输入贷款申请金额。注意,提额后贷款申请金额不得低于原贷款申请金额!

  第四步:仔细阅读“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提额申请单”,结合各自家庭经济情况及高校学费、住宿费等额度,最终决定是否需要提高额度。切记,提额操作一定是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商量后决定!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提额范围:2023年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二)提额规则:按照政策要求,可以申请提额的贷款金额上限为: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贷款金额最高提额至16000元,研究生贷款金额最高提额至20000元。提额申请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分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按照提额后的借款金额发放贷款。具体进展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合同状态。

  (三)办理流程:如需申请提额,请于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2日(含)为止,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行借款金额提额申请和相关操作。提额申请提交后,不得修改、不可撤销,且不可再次申请提额。如未在2023年10月22日(含)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提额申请,则视同您了解上述政策及提额相关事项,并放弃本次提额申请。

  (四)温馨提示:国家开发银行不会以国家助学贷款提额申请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五)政策文件依据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gov.cn/srcsite/A05/s7505/202309/t20230915_1080601.html

  《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就《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答记者问》,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gov.cn/jyb_xwfb/s271/202309/t20230915_1080600.html

  《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升和利率调整的公告》,国家开发银行官网https://www.cdb.com.cn/xwzx/zcfb/202309/t20230912_11105.html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党政机关

主办:汕尾市教育局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联系电话:0660-3390668  通讯地址:汕尾市区红海中路市教育局 网站地图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教育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