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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0年广东省高中阶段教育最低招生任务的通知
2010-03-01 00:00           来源: 广东省教育厅           发布机构:汕尾市教育局 【字体:   打印

粤教职函〔2010〕7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工作进程和目标任务,201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必须达到83%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最低招生任务为144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72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72万人以上。现将2010年广东省高中阶段教育分市分类型招生任务(见附表1)印发给你们,同时就编制各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2010年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分市分类型招生任务中,普通高中为控制数,各市普通高中学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不超过控制数;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为最低任务数,各市安排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和接收(输送)生源任务时,必须按不低于最低招生任务数安排。
   二、各市要切实做好201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统筹工作。东西两翼和山区市要将省下达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任务和输送生源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和高中阶段学校;珠江三角洲地区要将省下达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任务和接收生源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和高中阶段学校。请各市将县(市、区)输送生源任务计划和接收东西两翼、山区生源任务学校的计划按附表2、3要求报送我厅,我厅将根据各市报送计划统筹编制珠江三角洲地区(含省属,下同)中等职业学校跨市招生生源计划表印发东西两翼和山区县(市、区)及所属各初级中学执行。
   三、201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将继续开展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请珠江三角洲地区将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的招生计划按附表3要求填写好报送我厅。
   四、2005年以来承担国家中等职业教育相关建设项目的学校要根据教育部要求,积极开展与中西部省份中等职业学校的联合招生和合作办学工作。请各市和省属学校按附表4要求,将2010年跨省招生生源计划表报送我厅,我厅审核同意后报送教育部下达执行。
   附表2-6的报送时间为2010年3月8日,请各市和省属学校按时报送(高中与中职教育处联系人:叶振华;联系电话:020-37627151;传真:020-37627457;电邮:ye_zhenhua@126.com)。

   附件:1.2010年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分市分类型最低招生任务
         2. 2010年广东省东西两翼、山区市输送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表
         3. 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含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招收东西两翼、山区生源计划及工学结合培养模式招生计划表
         4. 2010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生源计划表
         5.2010年广东省**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分解表
         6.2010年广东省**市普通高中招生任务分解表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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