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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汕尾市2016年秋季普通高中提前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2016-07-08 17:34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机构:汕尾市教育局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汕尾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汕教﹝2016﹞169号)、《汕尾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汕尾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汕教﹝201640号)《2016年汕尾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方案》(汕教〔2016〕25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秋季普通高中提前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普通高中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情况划出,现公布如下:

招生学校

计划类型

第一志愿最低控制分数线

华师附中汕尾学校

统招生

672

华中师大海丰学校

统招生

609

市林伟华中学

普通生

530

新城中学

普通生

509

彭湃中学

普通生

575

龙山中学

普通生

565

启恩中学

普通生

539

河田中学

普通生

626

仁荣中学

统招生

470

华师附中汕尾学校

成本生

558

华师附中汕尾学校

术科统招生

(音乐、美术、体育)

文化分

音乐

美术

体育

492

240

240

210

市林伟华中学

指标生

443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41

汕尾市教育局

2016年7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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