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编制背景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学生近视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我国学生近视呈现高发、低龄化趋势,严重影响孩子们的身心健康,这是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不能任其发展。2018年8月30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针对“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不断攀升,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形势,提出“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省份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和“到2030年,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中长期综合防控目标。2019年8月,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广东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等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为切实开展我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结合汕尾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实施方案》的主要依据
1.《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
2. 《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体〔2019〕14号)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1.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21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2.到2030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8%以上。
(二)任务与措施
明确家庭、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学生以及政府各相关部门等各方面的具体任务和措施,细化了工作措施。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统筹领导辖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2.强化经费保障。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目标做好资金投入,保障学生视力不良筛查、体质健康及影响因素监测、教学与生活环境改造等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宣传引导。要求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同时及时总结推广落实本工作方案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学校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4.强化评估考核。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等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