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教育局 > 互动 > 政策解读 > 政策法规
新规:《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
2025-07-18 11:15           来源: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教育局 【字体:   打印

《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

第一章 总

  1.1 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指南旨在规范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的运营管理,确保为师生提供安全、营养、可口的餐食,同时满足校园食品安全、服务效率及教育场景的特殊需求。适用于为中小学、幼儿园、高校等教育机构提供集中配餐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1.2 核心原则

  安全优先:以食品安全为底线,覆盖从原料采购到餐食交付的全链条风险防控。

  营养为本:根据《学生餐营养指南》(WS/T 554)等标准,科学设计食谱,满足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营养需求。

  服务为基:以师生满意度为导向,注重配送时效、餐品质量及服务响应速度。

  合规运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落实校园配餐相关地方性政策(如北京市《中小学学生餐营养指南》)。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人员管理

  2.1 组织架构

  企业需设立以下核心部门:

  食品安全管理部:负责原料检测、生产过程监控、留样管理等全链条食品安全工作。

  营养研发部:根据学生年龄、季节特点及营养需求,制定科学食谱并定期更新。

  生产运营部:涵盖食材采购、中央厨房加工、包装、仓储及配送环节。

  客户服务部:对接学校需求,处理投诉反馈,组织家长/师生满意度调查。

  质量控制部:独立监督各环节合规性,定期开展内部审核与改进。

  2.2 人员资质与培训

  关键岗位资质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

  中央厨房操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每年≥40学时);

  营养师需具备国家注册营养师或同等资质,参与食谱设计与营养监测。

  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法规(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个人卫生(如“七步洗手法”)、应急处理(如食物中毒预案);

  营养知识(如不同年龄段学生每日营养素摄入标准)、烹饪技能(如少油少盐的标准化操作);

  服务规范(如配送准时性、餐品交接流程)。

第三章 食材采购与仓储管理

  3.1 供应商管理

  准入标准:供应商需具备合法资质(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稳定的供应能力及良好的质量信誉;优先选择通过ISO 22000、HACCP认证的企业。

  动态评估: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重点检查原料质量(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检测报告)、运输条件(如冷链温度记录)及履约能力;建立“黑名单”制度,淘汰不合格供应商。

  3.2 食材采购要求

  安全标准


  肉类: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禁止使用病死、来源不明的畜禽肉;

  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符合GB 2763标准),叶菜类需进行农残快检(每日抽检率≥10%);

  米面油:需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优先采购非转基因、低脂低盐产品。

  溯源管理:建立电子化溯源系统,记录食材来源、批次、检测报告、入库时间等信息,实现“一物一码”可追溯。

  3.3 仓储管理

  分区存储:按原料类别设置独立区域(如生鲜区、干调区、冷冻区),避免交叉污染;

  温湿度控制:冷藏库温度≤4℃(如乳制品、蛋类);冷冻库温度≤-18℃(如肉类、速冻面点);干调区湿度≤60%(如大米、调味品);

  先进先出:定期盘点库存,标注入库日期,优先使用临近保质期的食材。

第四章 中央厨房生产管理

  4.1 生产环境与设备

  硬件标准:中央厨房需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加工区、包装区分区明确,地面、墙面、天花板采用易清洁、耐腐蚀材料;

  配备自动化的清洗消毒设备(如餐具洗碗机)、温控设备(如熟食冷却柜)、计量设备(如电子秤);

  卫生管理:每日生产前后对设备、工器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员工进入车间需更换工作服、帽、口罩,洗手消毒并穿戴一次性手套。

  4.2 生产流程规范

  标准化操作:制定SOP(标准作业程序),明确各环节操作参数(如蔬菜清洗时间≥3分钟、肉类切割规格、烹饪温度与时间);

  关键控制点(CCP)烹饪环节:中心温度≥70℃(如肉类、蛋类),确保杀灭致病微生物;冷却环节:熟食需在2小时内从60℃降至20℃,再在4小时内降至10℃以下(避免细菌滋生);包装环节:采用食品级包装材料(如PP餐盒),密封性检测合格,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营养成分表。

第五章 配送与交付管理

  5.1 配送要求

  车辆配置

  热链配送(如米饭、炖菜):使用保温车,车内温度≥60℃(全程监控并记录);

  冷链配送(如沙拉、酸奶):使用冷藏车,车内温度≤4℃(配备温度记录仪,数据可追溯);

  配送时间:根据学校作息安排,提前规划路线,确保餐品在用餐前30分钟送达(如上午11:30用餐,需11:00前送达);

  交接管理:配送员与学校接收人员共同核对餐品数量、温度、包装完整性,签署《配送交接单》;若发现异常(如温度超标、包装破损),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5.2 特殊场景应对

  极端天气:提前储备应急餐食(如常温储备粮),调整配送时间或启用备用车辆;

  临时订单:根据产能评估接单能力,避免超负荷生产影响餐品质量。

第六章 营养与质量管理

  6.1 食谱设计与营养监测

  食谱制定

  每周更新食谱,覆盖谷薯类、蔬菜水果、畜禽鱼蛋奶、大豆坚果等五大类食物;

  符合《学生餐营养指南》标准(如小学生每日能量摄入1600-2400kcal,蛋白质摄入量≥30g);

  避免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如油炸食品每周≤1次,调味品钠含量≤5g/餐)。

  营养监测:每学期至少1次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餐品进行营养素分析(如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结果向学校及家长公开。

  6.2 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

  检测体系

  原料入厂检测(如蔬菜农残、肉类兽药残留);

  生产过程检测(如中心温度、pH值);

  成品出厂检测(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留样管理:每批次餐品留样≥200g,冷藏保存48小时,标注留样时间、餐次、制作人;

  投诉处理:设立24小时投诉热线,48小时内响应并反馈处理结果;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如群体性腹泻)需立即上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

第七章 服务与沟通管理

  7.1 学校对接机制

  定期召开“校-企”联席会议(每月≥1次),收集学校对餐品质量、配送时效的意见;参与学校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膳食委员会活动,主动公开原料来源、检测报告等信息。

  7.2 师生与家长沟通

  每学期至少1次家长开放日,邀请家长参观中央厨房、试吃餐品;通过微信公众号、APP等渠道公示每周食谱、营养分析及食品安全检测结果;设立“满意度调查”(每学期≥1次),针对餐品口味、分量、温度等维度收集反馈,改进服务。

第八章 应急管理

  8.1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成立应急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如医疗救治、事故调查、信息发布);

  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如3人以上呕吐、腹泻)时,立即启动预案:

  停止涉事批次餐品供应,封存原料、半成品及成品;

  配合市场监管、疾控部门开展调查,提供检测报告、生产记录等证据;

  2小时内向属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通报学校。

  8.2 其他突发事件

  自然灾害(如暴雨、停电):提前储备应急物资(如发电机、备用食材),调整生产计划;

  物流中断:启用备用配送线路或车辆,优先保障紧急订单。

第九章 持续改进

  企业需每年开展管理评审,重点评估以下指标:

  食品安全达标率(目标≥99%);

  餐品质量投诉率(目标≤1%);

  学校/家长满意度(目标≥90%);

  营养合规性(目标100%符合标准)。

  根据评审结果制定改进计划(如优化食谱、升级设备、加强培训),形成“PDCA”(计划-执行-检查-改进)闭环管理,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尾市教育局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联系电话:0660-3390668  通讯地址:汕尾市区红海中路市教育局 网站地图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教育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