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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  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 2021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1〕6号)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我市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计划,现将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园区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8日(共7天)
联系电话:0660-3389792,联系人:黄秋祥
附件: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安排表.docx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2日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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