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专题 > 五公开专题 > 决策公开
          
            
             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用途(支持“互联网+”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用途(支持“互联网+”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经信信息〔2018〕165号),以及《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广东省第二批“互联网+”创建小镇名单的通知》(粤经信信息函〔2017〕67号),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互联网+旅游小镇”项目入选我省第二批“互联网+”创建小镇名单。
  
现将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用途(支持“互联网+”发展)安排计划下达给你单位,请按照文件精神以及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效用,推动项目建设,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管理及绩效评价,接受上级部门审计,不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工作经费,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汕尾市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用途(支持“互联网+”发展)安排计划表
  
  
汕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8月29日
  
  
(联系人:唐新宇;电话:3376711)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联系电话:0660-3365889 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南工信大厦
版权所有:汕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技术支持:南方报业集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是否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