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普法办《2021年汕尾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方案》(汕普办〔2021〕7号)工作部署,为全面总结我局近三年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展示本单位近年来的普法成果和经验,我局拟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符合条件的机构承接我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宣传汇报视频拍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按照市普法办《2021年汕尾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对我局普法宣传、学法讲法、法制教育、法制培训等方面进行创意策划、高清拍摄、剪辑配音、后期包装等工作。总体要求如下:
影片类型:时政类汇报片
影像格式:1920*1080宽屏高清格式
时长:8分钟左右
定位:以写实为主的汇报片
风格:大气唯美,纪事纪实
二、供应商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询价内容的业务或项目;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服务费用报价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不得超过6万元人民币。报价为报价人所能承受的一次性最终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四、工期要求
2021年7月20日前提交作品。
五、其他要求
请有意向承接该业务的企业于2021年7月2日前向我局综合与经济运行科(工信大厦415)提交资质材料(需含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证明书、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报价表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机构参与询价时须保证符合本公告所有条件,其所登记信息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所有后果。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4日
(联系人:罗佳华;电话:3378908;邮箱:swsgxj@163.com)
主办: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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