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鼓励企业春节前后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快速发展,根据《2021年汕尾市规上工业企业产值达标奖励方案》(汕工信〔2021〕28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地工信部门上报,市工信局汇总,市统计局审核,全市共有113家规上工业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0%(含)以上,符合申报奖励资金5万元/家的条件,现将有关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6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相关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与经济运行科)
电话:0660-3378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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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汕尾市规上工业企业产值达标奖励名单.xlsx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9日
主办: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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