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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2025年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小额技术改造)奖励项目入库评审工作公开询价通告
  • 2026-03-25 09:2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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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5年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小额技术改造)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汕工信函〔2026〕9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5年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小额技术改造)奖励项目入库评审工作,我局拟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相关服务工作,现就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按照《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5年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小额技术改造)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汕工信函〔2026〕9号)等文件要求,对我市申报2025年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小额技术改造)奖励项目,按有关要求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含完工评价和现场核查),逐个项目出具综合评审意见,得出评审综合分及综合评审意见,对专家现场核查和项目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复核,全流程资料进行收集、归档,是否符合入库要求、建议申请市级财政资金额度,结合项目轻重缓急程度提出综合排序意见等提交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评审总体情况报告等材料;以及其他相关的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项目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和后期项目管理等工作服务,完成时限不超过20日。

  二、报名条件

  (一)法人机构或其他中介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等具备资质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熟悉项目评审、现场核查等业务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有相关项目评审、现场核查等工作经验。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四)报名单位应具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的供应商资质,申报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六)与拟申报项目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

  三、申报资料

  (一)申报单位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主要包括相关领域的人力资源情况(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其职称证明材料等)和单位开展相关工作事项清单;同时提交附件《2025年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小额技术改造)奖励项目入库评审第三方机构基本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名单》《2025年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小额技术改造)奖励项目评审第三方机构申请表》;

  (二)开展本项工作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计划、人力投入、提交成果时间、服务质量承诺等);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书、证明等申报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财务审计报告。请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若尚未完成2025年度财务审计的请提供2025年财务报表(对其真实性负责),已完成2025年度财务审计的请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按要求进行报备;

  (五)服务费用报价。本次评审项目预计不超过15个,原则上以单个项目报价,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测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场租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住宿费、伙食费、资料费、税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六)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及申报单位承诺书,承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按时按质进行项目评审和现场核查,不索取或者接受企业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专家费、资料费等可能影响项目评审及现场核查工作客观公正性的财物、礼券、宴请及其他好处等,与项目单位不存在相关利益关系,存在利益或关联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四、报名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机构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并密封,于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上午下班前报送至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南工信大厦3楼310室),同时提交word电子档(发送至邮箱:jxgyfzk@163.com)。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申请机构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第三方机构组织项目评审应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若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影响项目评审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项目评审意见,取消第三方机构项目评审的资格并按相关制度处理,如因此对项目评审工作造成延误等损失,将由第三方机构承担。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60-3361336;邮箱:jxgyfzk@163.com;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工信大厦3楼310室。

  附件:1.2025年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小额技术改造)奖励项目评审第三方机构基本情况

  2.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3.2025年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小额技术改造)奖励项目评审第三方机构申请表

  4.承诺函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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