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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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信息管理制度
  • 2010-09-30 00:00
  • 来源: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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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市经信局信息管理领导小组,由一名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综合与经济运行科、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一名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一名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各科(室)指派一名同志兼任信息员。

二、经济信息网络管理、业务和服务由综合与经济运行科负责。

三、经济信息网络的维护(包括:资料编辑、更新、删除和备份)由综合与经济运行科负责。

四、各科(室)必须根据主管领导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将掌握的信息发送上网,最大限度地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五、凡我局掌握的信息,需通过网络向外发布的,由各科(室)送综合与经济运行科审核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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