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道路运输企业2023年度诚信评价初评结果公示》的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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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2022〕4号)有关要求,我局于2024年3月8日在门户网站对汕尾市道路运输企业2023年度诚信评价初评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至3月29日结束。公示期间,未收到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及建议。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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