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分局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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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王承刚道路运输部、汕尾市城区王威货物运输户等21家道路运输业户:
近期,我局在对市城区道路运输业户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汕尾市城区王承刚道路运输部、汕尾市城区王威货物运输户等21家道路运输业户存在下列行为:
在从事货运经营时,所提交的经营场所地址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关于“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
你(业户)的上述行为,属于提供虚假信息、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形。以上事实,有现场核实照片、许可档案材料等证据证实。
依据上述规定,我局拟对汕尾市城区王承刚道路运输部、汕尾市城区王威货物运输户等21家道路运输业户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向你(业户)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
你(业户)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就本告知书拟作出的决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进行陈述和申辩。对你(业户)提出的陈述、申辩,我局将依法进行复核。逾期不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瑞元
联系电话:0660-3290009
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春晖路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第二办公区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分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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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