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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算中央2017-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 2026-09-22 09:3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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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要求提供清算中央2017-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函》(汕财综函〔2024〕40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中央2017-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4〕17号),省下达我市清算中央2017-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含2021年度新能源公交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22.3207万元,其中清算中央2017-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68.0942万元、清算中央2017-2021年度出租车(含2021年度新能源公交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45.7735万元。

       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行业油价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18〕8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0年广东省农村道路客运、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原则的通知》(粤交运〔2021〕768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1年成品油价格补助和运营补助数据工作的通知》(粤交综运字〔2021〕407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1年度广东省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原则的通知》(粤交财〔2022〕174号)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清算中央2017-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8日,共7个工作日。

       如对我局制定的分配方案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邮寄方式以发出时间为准,送达方式请在工作时间送达。

       来信请寄(送)汕尾市城苑街汕尾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邮编:516600。

       联系人:苏恩宇,电话:0660-3325231。


       附件:清算中央2017-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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