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普通国省道部分)和省级交通建设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
打印 |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普通国省道部分)和省级交通建设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4〕91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交通建设资金补助地方项目明细分配计划的通知》(粤交规〔2025〕20号),我局研究形成了《2025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普通国省道部分)和省级交通建设资金分配方案》。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4日至9月14日,共7个工作日。
如对我局制定的分配方案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邮寄的,以发出时间为准;现场送达的,请在工作时间送达。
来信请寄(送)汕尾市城苑街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科,邮编:516600。联系人:余工,电话:0660-3324226。
附件:1.2025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普通国省道部分)和省级交通建设资金分配方案.pdf
1-1.2025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普通国省道部分)和省级交通建设资金计划表.xlsx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4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2026-09-04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