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市本级部分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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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事务中心: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相关文件精神及市政府审定通过的资金分配计划,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下达 2025 年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下达我市的 2025 年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市本级部分资金下达你们,为做好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现要求如下:
一、请按照文件要求及部补助资金有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并抓紧按《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领域落实<汕尾市财政资金到企业务改革工作方案>实施流程(试行)的通知》要求,报送付款手续至市交通运输局审核。
二、完善基建程序,加快项目实施,确保群众通行安全。
三、强化绩效管理,按期完成投资达100%、明显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附件:1.2025年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市本级部分资金安排计划表.xls
2.2025年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市本级部分资金分配明细表.xlsx
3.交通领域落实《汕尾市财政资金到企业务改革工作方案》实施流程(试行).pdf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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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