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2024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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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粤交运函〔2018〕3180 号)要求,现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考核上报的2024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5日)。
如对汕尾市2024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意见于公示期内寄(送)至汕尾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地址:汕尾市城区城苑街市交通运输局二楼,电话:0660-3325231,邮编:516600)。意见请署名或盖章(单位反映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请署姓名)并附联系方法。超过规定时限(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和未遵照上述要求反映的,我局不予受理。
附件:1.汕尾市2024年度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考核汇总表.doc
2.汕尾市2024年度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汇总表.xls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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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