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普通国省道部分)和省级交通建设资金到企分配方案(第一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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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要求提供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普通国省道部分)和省级交通建设资金分配方案的函》,下达市本级2025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普通国省道部分)和省级交通建设资金2225万元。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及汕尾市资金到企改革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首批到企分配资金668.0521万元方案,形成《2025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普通国省道部分)和省级交通建设资金到企分配方案(第一批)》。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10月31日-11月10日)。
如对我局制定的分配方案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邮寄方式以发出时间为准,送达方式请在工作时间送达。
来信请寄(送)汕尾市城苑街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科,邮编:516600。联系人:余工,电话:0660-3324226。
附件:1.2025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普通国省道部分)和省级交通建设资金到企分配方案(第一批)-公示版.docx
1-1.2025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普通国省道部分)和省级交通建设资金到企分配明细表(第一批).xlsx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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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