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废止规范性文件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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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废止三份规范性文件,分别是:《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燃油公交车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乘车优惠补贴方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现就以上三份规范性文件废止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因部分制定依据不再适用,故废止该规范性文件,并已依法发出废止通知,文件名为《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汕尾市公安局关于废止<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的通知》(汕交〔2024〕144号)。
二、《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燃油公交车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乘车优惠补贴方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至市城区燃油公交车退出营运后结束。现市城区燃油公交车已全部退出营运,故废止该规范性文件,并已依法发出废止通知,文件名为《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汕尾市财政局、汕尾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废止<汕尾市城区燃油公交车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乘车优惠补贴方案(2020年修订) >的通知》(汕交〔2024〕137号)。
三、《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自2021年5月24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现已到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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