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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防汛减灾工作的通知
  • 2019-06-27 09:00
  •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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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全省防灾减灾工作视频会议、全省防汛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及局主要领导要求,为有效应对近一段时间高强度的降雨侵袭,切实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畅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单位要切实落实灾害防御属地责任,在属地政府领导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组织所属机构、队伍,全力投入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严格监督指导公路、桥梁、车站、港口、城市公交、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工程建设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辨识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严防自然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事故。

二、加强行业巡查。近期要加强交通运输全行业安全巡查,特别是针对各类桥梁、隧道、高边坡、临水临崖路段,强化预警警示,防止因垮(崩)塌、泥石流冲(水)毁、掩埋等造成人员伤亡发生。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三、四、五类桥梁实施提级管控措施:五类桥梁,应派专人把守,必要时落实封闭通行措施;四类桥梁,在气象灾害Ⅲ级响应期间,按照五类桥梁管控标准执行,并加强在防御期间事前、事中、事后安全巡查巡检,确保安全通行。

三、加强预警预防。落实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建设工地要切实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暴雨期间,停止高空作业、野外露天、低洼地、地下空间作业。特别要加强施工营地、工程租住地的安全排查,确保施工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安全。各道路运输单位、城市公交系统要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及时调整线路、班期,积极采取避险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四、加强值班值守。各地各单位要强化应急保障和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同时按规定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做到及时妥善处置、科学应对,力争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各地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及时汇总报告灾情,应急措施,重大情况及时报送,防汛Ⅲ级以上应急响应实行“一日一报”。

五、预置抢险力量。各地各单位要检查相关抢险救灾物资,有缺口的立即补齐,预置抢险救灾人员,务必在发生突发事件及事故险情时能够第一时间提供抢险物资,并保证人员到位,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196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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