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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 2021-02-23 16:37
  • 来源: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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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为汕尾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措施、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路政、运政和港口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外轮理货、船舶代理、引航、航道、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工作。

  4.负责政府拨款的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负责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的监督实施。

  5.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6.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负责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7.制定交通行业科技规划,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8.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9.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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