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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各科室工作职责
  • 2021-02-23 16:36
  • 来源: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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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  

  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3.负责起草全局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  

  4.牵头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有关工作;  

  5.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1.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等工作;

       2.起草有关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3.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 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4.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5.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

       6.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7.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  

  1.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  

  2.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后期评价工作及有关规划的审核工作;  

  3.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年度投资建设计划工作。   

  (四)基建管理科。  

  1.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2.维护交通建设市场平等竞争秩序;  

  3.负责市管权限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监管工作;  

  4.组织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5.负责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设计监管工作;  

  6.指导公路养护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  

  (五)财务科。  

       1.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

       2.承担交通经费、外汇、信贷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专项资金;

       3.负责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的监督实施,指导实施收费工作;

       4.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及使用监督;

       5.负责局预算缺口的融资管理、拨付及监督使用;

       6.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办理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登记。

  (六)运输管理科。  

  1.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  

  2.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公路运输;  

  3.协助做好省际和省内跨市旅客运输管理以及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  

  4.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管理;  

  5.承担道路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站场、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驾驶员从业管理工作;  

  6.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7.组织协调交通运输领域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工作;  

  8.组织协调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旅客运输工作;  

  9.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的海事、民航、邮政及铁路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  

  (七)安全监督科(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急办公室)。  

  1.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工作;  

  4.按规定组织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八)港航管理科。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运、港口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参与拟订水运和港口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水路运政、港口行政管理;  

  4.参与港口规划及建设项目审核,负责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使用监督;  

  5.负责水路运输服务及船舶代理等辅助业的行业管理;  

  6.负责指导港口及外轮理货、引航等港口业务,参与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  

  7.负责组织实施水路重点物资、军事、防洪抢险、紧急客货运输。  

  (九)行政审批服务科。  

  1.组织协调交通运输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2.承担涉及交通运输管理的行政审批及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  

  3.统筹全局和指导各县(市、区)行政服务“放管服”工作;  

  4.承担本局行政服务窗口的日常工作。  

  (十)城市客运管理科。  

  1.负责拟订公共交通行业发展规划;  

  2.负责全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的行业管理;  

  3.负责全市公共交通工具的运力投放、线网及站场规划布局工作;  

  4.负责对全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运输服务质量和经营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5.负责政府指令性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十一)路政管理科。  

  1.贯彻执行上级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  

  2.负责市辖区范围内路政管理,指导县级路政管理工作,协调省管公路属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路产路权管理。   

  (十二)质量监督管理科。  

  1.拟订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制度、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等相关工作并监督实施;  

  2.承担市管交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3.具体承担全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4.承担全市交通行业监理、试验检测机构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工程建设质量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十三)科技信息科。  

  1.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和措施并指导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管理和宣传工作;  

  3.组织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研究及成果推广;  

  4.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无线电管理;  

  5.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的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四)交通综合经济协调科。

  1.负责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年度经济目标发展计划,承担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分析、信息引导及数据统计工作;

  2.承担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及对外交流、合作与协调工作。

  (十五)人事科。  

  1、承担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2、指导、组织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精神文明工作;  

  3、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  

  (十六)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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