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出租汽车企业2019年度诚信评价初评结果公示的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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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诚信评价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运[2015]650号)有关精神,我局于2020年6月1日在门户网站对汕尾市出租汽车企业2019年度诚信评价初评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至6月20日结束。公示期间,我局无收到对汕尾市出租汽车企业2019年度诚信评价初评结果有异议的意见。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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